1、我国政府为实施基于“对华经济合作计划”的援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总限额为463亿200万日元的日元贷款,关此的文本交换,12月1日(周六)于北京,已在我方高村正彦外务大臣与中方杨洁篪外交部长(H.E.Mr.Yang Jiechi,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s Republic of China)之间举行。
对象项目以及提供限额
(1)甘肃省兰州市大气环境治理项目 74.00亿日元
(2)青海省草地生态建设项目 63.00亿日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38.02亿日元
(4)河南省南阳市环境治理项目 115.00亿日元
(5)湖南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105.00亿日元
(6)安徽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68.00亿日元
2、对象项目概要
(1)甘肃省兰州市大气环境治理项目
在甘肃省兰州市治理集中型供热设施,通过抑制小型煤炭锅炉等污染排放源削减大气污染物,改善大气污染。
(2)青海省草地生态建设项目
在青海省青海湖周边,通过改善造林、退化草地以及治理相关设施(小规模防沙水库、护岸工程等),以图森林草原的多方位机能恢复、防止沙漠化。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方城市,通过治理下水处理设施、自来水设施、集中型供热设施等,提高下水处理、自来水供给能力,改善水质污染、大气污染。
(4)河南省南阳市环境治理项目
在河南省南阳市,通过治理下水道设施以及对大气污染负荷较低的煤气供给设施,削减流入该市市内河流的水质污染物的排出量以及缓和大气污染负担。
(5)湖南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在湖南省的地方城市,通过治理废弃物处理体系,促进妥善处理在该地区所产生的废弃物。
(6)安徽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在安徽省地方城市,通过治理通过治理废弃物处理体系,促进妥善处理在该地区所产生的废弃物。
3、提供条件
(1)对象项目:
甘肃省兰州市大气环境治理项目 74.00亿日元 青海省草地生态建设项目 63.00亿日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河南省南阳市环境治理项目 湖南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安徽省城市垃圾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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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年0.65%(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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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宽限)期间:4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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