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和乌克兰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计划于2006年6月举行。届时,科技部与乌方科技主管部门回顾并总结自第五届例会以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与对方商定2007-2008年度中乌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计划。
请第五届例会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本单位所承担的中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作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所有欲列入新一届例会的项目须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以供专家评审,请各单位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一、申报办法
1.项目申请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用中俄文分别填写相应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
2.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两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sunj@mail.mos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乌科技合作项目申请")。
3.项目推荐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央级转制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