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电话,并注意保存和收集有效的证据。
案例3 不愿购物,游客险遭甩团
A旅游(tour)公司以购物贴补团款的销售模式,将65名台湾游客的“江南之行”五日游交B社接待,双方约定进店购物三次并以购物团价格结算。但A社在出发前却对游客说:“进店看看即可,不必购物。”当B社发现该团明显抵制购物,全团仅购买了70元茶叶和三条丝被,购物回扣无法补足接待费用时,便及时与A社通报了情况,并重新以口头形式商定了按照不购物团的价格结算。B社在行程结束前一天,要求限时拿到尾款,否则,将要求A社的领队现付接下来的行程费用。
重要提示:以“赌团”心态经营旅游(tour)团队,是一种不正常的交易行为。
案例4 “国际名表”质次价高
新疆王先生等8名游客赴新、马、泰、港、澳15日游。行程至香港时,在导游带领下,于2006年4月5日在香港(国际)名表展销中心,以76572元港币购买了12块手表。回到新疆后,游客发现这些手表或严重脱色或表针乱摆。其中,王先生以30412元港币购买的一对“天然钻石”手表,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为:“群镶为合成立方氧化锆”,并判断这一对手表的市场价格最多为四五千元。这与店家声称的天然钻石极不相符。香港(国际)名表展销中心以超过购买日起14天为由不予退货,至今未得到赔偿。
重要提示: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如镶钻的手表,是“纯天然”还是“人工合成”;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调包。
案例5 数码相机以次充好
北京游客李先生夫妇参加港澳3日游,在严姓女导游的带领下,于香港马仙奴(免税品)国际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号称是日本原装富士牌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实际是无制造商、无产地、无联络电话的三无产品,使用效果比200万像素的手机拍摄效果还差。经查,日本“富士”产品中没有生产过所购的“Fujimart T8”型数码相机产品。
重要提示:谨慎购买高档商品。许多人到香港喜欢购物一些手表、数码相机等产品。最好做到有备而去,事先了解这些商品的价位、款式。如数码摄像机是否最新型号,国内同类型号价格,免得高价买回旧型号。
案例6 对老人加价收费
葛先生等六位60岁以上老人报名参加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tour)。在报名时,被要求每人加收2100元,理由是当地旅行社规定加收,老年人消费少,购买能力低。葛先生等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对老年人的歧视,但考虑到护照已办好,故按要求交纳了费用,签订了旅游(tour)合同。行程结束后,葛先生分别向浙江省旅游(tour)质监所、消协提出投诉。反映同团中来自宁波的60岁以上老人未被要求加价,来自杭州的6位老人购物总消费达23259元,老人们发出质问:衡量老人消费高或低的标准在哪里?
&nbs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