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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旅游(tour)费旅行社没收到,行业回扣旅游(tour)业现状  
 
 
 
 
 
 

 

 

成都金星宾馆一服务员擅自为旅行社招揽游客并收取回扣。昨日,市旅游(tour)执法大队已对金星宾馆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并追查相关责任人。

  据了解,2005年12月28日,市旅游(tour)执法大队接到新疆游客贾占江等四人的投诉称,其在成都旅游(tour)期间,利益受到了损害。昨日正在西双版纳的贾占江电话中向记者讲述了他们12月24日在成都的遭遇:他们四人从新疆出发,第一站到达成都,入住金星宾馆,此行目的

地是峨眉山、乐山,他们不知如何联系旅行社,经总台工作人员介绍,他与一名自称是中国(china)青年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梁培林签订了“旅游(tour)合同”,四人共交给梁培林1400元。第二天,贾占江一行随团来到峨眉山,在旅游(tour)过程中,竟被告知其参团费未交。回到宾馆后,贾占江等四人再次被要求补交参团费,双方发生争执,惊动了110。金星宾馆负责人为了息事宁人,替贾占江四人补上了应交的参团费。市旅游(tour)执法大队经调查发现,梁培林并不是中国(china)青年旅行社工作人员,只是一个旅游(tour)“串串”,他与游客签订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梁培林与该宾馆总台工作人员丁春华达成协议,以给回扣的方式让其为他招揽顾客。事发后,梁培林在逃。目前,市旅游(tour)执法大队正在对此事进行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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