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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5年3月26日开始,中国公民到欧洲旅行可以得到1至90天在比利时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希腊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卢森堡大公国、荷兰王国、奥地利共和国、葡萄牙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均有效的短期签证(申根签证)。本使馆签发的签证一般都是申根签证。
一、申请个人短期旅游签证所需材料(1-90天)
1. 填写好的申请表,注明日期并签字;
2. 一张证件照片;
3. 一本护照,有效期为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过后至少三个月,以及一份护照的复印件;
4. 户口原件和户口各页的复印件以及具有合法资格的翻译公司提供的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5. 往返机票订单;
6.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说明申请人职务、单位负责人姓名和地址、批准休假证明及期限(该证明须开在有单位抬头的信纸上);
7.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在法国的详细行程和沿途旅馆预订单,或有注明姓名的旅行组织者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 在一张空白纸上用中文写明联系地址及电话;
10. 在旅行组织者没有担保保险的情况下,出具住院和回国的医疗保险(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应附原件,所有中文材料应翻译成法文或英文,邮寄材料概不受理)。
二、申请短期业务访问签证所需材料(1-90天)
1. 填写好的申请表,注明日期并签字;
2. 一张证件照片;
3. 一本护照,有效期为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过后至少三个月,以及一份护照的复印件;
4. 户口原件和户口各页的复印件以及具有合法资格的翻译公司提供的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5. 法国公司的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邀请信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申请人的职务、单位负责人姓名和地址、访问目的和期限(注明起止日期)、以及访问期间费用的所有有关资料;
6.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说明申请人职务、单位负责人姓名和地址、批准休假证明及期限(注明起止日期)、访问期间费用的所有有关资料以及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该证明和介绍信须开在有单位抬头的信纸上);
7.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在一张空白纸上用中文写明联系地址及电话。
(注:所有材料应附原件,所有中文材料应翻译成法文或英文,邮寄材料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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