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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商务类签证: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护照原件和及复印件
2、身份证申请表 1 表 1 照 / 人
3、在职证明(要求:中英文、注明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职务、赴法目的、停留时间和归国保证)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济担保(要求:英文、如外方提供可书面担保亦可以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信中)
6、国际医疗保险(要求:天数不少于申请停留天数)
(二)法方邀请单位提交材料:
1、发自法国本土的邀请信原件或传真件(要求:注明在法停留时间、访问目的及行程安排)
2、旅馆订单(要求:由旅馆出具的传真件,需注明人员姓名、预定天数(应与申请时间一致)
二、签证费: 780 元 / 人
说明:
1、“签证费用”包括使馆签证费和我部代办费。
2、使馆签证费用以使馆实际收取为准。
3、以上价格仅供参考
三、注意事项
1、所需材料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2、签证签发与否,由法国大使馆决定
3、启程日距送签日至少 需提前 6 个工作日左右
四、代办单位
北京市因公出入境人员服务部
五、联系方式
本部地址:北京市外交部南街 8 号京华豪园二层 电话: 01085622632 01085622623 传真: 01085622625 邮编: 100020
分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B106 室 电话: 01064106735 01064106736 01064107011 传真: 01064106737 邮编: 100027
六、邮寄业务
接收客户邮寄的材料及费用;
寄回办理好的护照签证。
邮寄费: 1-3 人( 30 元 / 团)、 4-6 人( 60 元 / 团)、 6 人以上(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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