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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外国的游客:凡来澳游客均须具备有效之护照或旅行文件及签证。若持有下列护照人士之入境无须办理签证:
1.持有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希腊、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荷兰、纽西兰、挪威、菲律宾、西班牙、瑞典、泰国、英国、美国、南韩、新加坡、卢森堡、爱尔兰、巴西、南非、印度、墨西哥及德国护照人士可停留不超过二十天。
2.香港居民,持有三粒星身份证者,最多可逗留九十天。
3.台湾同胞来澳不用事先签证,只须携带台湾护照以及香港多次入境许可证,一般可停留澳门二十天,如须由澳前往大陆须备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4.外国游客可向各地葡国领事馆申请签证。凡持有与葡国并未建立外交关系之国家所签发护照之人士,必须事先在澳门以外葡国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不可以在抵达澳门时办理。入境人士均需填写一份入境登记卡,抵岸时连同有效的旅行证件交移民居人员检查,办理入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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